| “小刘,也许你曾对自己丧失了信心,也许你觉得生活已经没有前途,但是今后的路还很长,希望你不要怨天尤人,更不要自暴自弃,从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爬起来,用诚实和勤劳开启生活的新一页……”近日,在未成年被告人刘某抢劫一案的判决书上,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的法官附上了这样的寄语。
看到这饱含希望和关爱的“法官寄语”,回想起法官们在审理过程中对自己的帮扶和教育,刘某紧紧攥着判决书,流下了感动的泪水。
近年来,新沂法院少年审判法庭在审判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,教育和挽救了一大批失足少年。为了充分保护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、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,达到“寓教于审,惩教结合”的目的,日前,该庭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了创新,一是在叙述未成年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同时,根据庭前调查报告说明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、家庭状况、成长经历、犯罪原因、犯罪前后的表现等信息;二是在叙述判决理由的同时,结合未成年人的成长轨迹,剖析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、客观原因以及能否从轻、减轻、免除处罚的理由;三是使用人性化的语言,在判决书后增加体现关爱和希望的“法官寄语”等内容。“法官寄语”突出了裁判文书的教育功能,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服力和亲和力,有效促进了对未成年犯教育、感化、挽救工作的开展,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。 |